近日,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《全国国土规划纲要(2016-2030)》,《纲要》强调在强化耕地资源保护方面,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,坚持耕地质量数量生态并重。2020年和203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18.65亿亩(1.24亿公顷)、18.25亿亩(1.22亿公顷),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.46亿亩(1.03亿公顷)。
此外《纲要》明确指出: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,扩大利用太阳能,实施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工程,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太阳能光伏和光热发电、等可再生能源发展,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。
其中《全国国土规划纲要(2016-2030)》第八章 第四节 为: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
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水平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,优化能源结构,以开源、节流、减排为重点,确保能源安全供应。重点建设山西、鄂尔多斯盆地、内蒙古东部地区、西南地区、新疆五大重点综合能源基地和东部沿海核电带,构建“五基一带”能源开发利用格局。加强深海油气资源开发,加快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,推进油页岩、页岩气、天然气水合物、油砂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推广。加强煤层气和煤炭资源综合开发,提高综合利用水平。切实提高煤炭加工转化水平,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。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,有序稳妥开发水电,安全发展核电,高效发展风电,扩大利用太阳能,有序开发生物质能。实施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工程,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太阳能光伏和光热发电、生物质气化、生物燃料、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,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。
完善高效快捷的电力与煤炭输送骨干网络。强化智能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统筹建设,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特别是非电用煤比重。坚持输煤输电并举,逐步提高输电比重,扩大北煤南运和西电东送规模。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布局,稳步建设西南能源基地向华东、华中地区和广东省输电通道,鄂尔多斯盆地、山西、锡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华北、华中、华东地区输电通道。加快区域和省际超高压主网架建设,加快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,提高综合供电能力和可靠性。优化煤炭跨区流向,重点建设内蒙古西部地区至华中地区的北煤南运战略通道;建设山西、陕西和内蒙古西部地区至唐山地区港口、山西中南部至山东沿海港口等西煤东运新通道;结合兰新铁路扩能改造和兰渝铁路建设,完善疆煤外运通道。
《全国国土规划纲要(2016-2030年)》是我国首个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战略性、综合性、基础性规划,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、保护、整治的各类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。
《纲要》部署了全面协调和统筹推进国土集聚开发、分类保护、综合整治和区域联动发展的主要任务。一是构建“多中心网络型”开发格局,推进建设国土开发集聚区和培育国土开发轴带。二是构建分类分级全域保护格局,依据环境质量、人居生态、自然生态、水资源和耕地资源5大类资源环境主题实施分类保护。三是构建综合整治格局,修复与提升主要城市化地区、农村地区、重点生态功能区、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及海岸带和海岛地区的国土功能。《纲要》提出,要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,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,设置“生存线”,严格保护耕地和水资源;设置“生态线”,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;设置“保障线”,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的建设用地、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安全。
《纲要》强调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工作,调整完善资源环境、产业、投资、财税等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,建立部门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,全面推进各项工作。